信息通信行业圆满完成第127届广交会网络安全保障任务
6月24日,为期10天的第127届广交会圆满闭幕。本届广交会是我国首次完全以网络形式举办的广交会,也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最大规模的全球贸易盛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高度重视广交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按照部领导指示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以赴组织广东省、江苏省、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及腾讯等相关单位,建立了部省企业高效协同、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通信行业基础网络和技术优势,全力做好行业广交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认真履行属地保障职责,精心研究、强化部署,组织有关单位累计处置僵木蠕主机142个、恶意域名237个、关停仿冒广交会网站34个;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加大威胁监测处置力度,拦截恶意程序传播短信281.9万条,处置恶意程序下载链接1128个。保障期间,全国基础通信网络、广交会重点网站安全稳定运行,网上洽谈顺利进行,为广交会成功举办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2020-07-13]工信部召开全国视频会议 部署推进2020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近日,为切实做好2020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深化行业网络数据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网络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加快推进网络数据安全制度标准建设、提升网络数据安全技术保障能力等年度行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要求。...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2020-06-22]十二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二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根据该《办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与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续监管相结合、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产品和服务安全性、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审查。该《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2020-04-27]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就新浪微博App数据泄露问题开展问询约谈
3月21日,针对媒体报道的新浪微博因用户查询接口被恶意调用导致App数据泄露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对新浪微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问询约谈,要求其按照《网络安全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照工信部等四部门制定的《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数据安全隐患:一是要尽快完善隐私政策,规范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行为;二是要加强用户信息分类分级保护,强化用户查询接口风险控制等安全保护策略;三是要加强企业内部数据安全管理,定期及新业务上线前要开展数据安全合规性自评估,及时防范数据安全风险;四是要在发生重大数据安全事件时,及时告知用户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2020-03-24]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组织企业发挥网络安全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支撑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为做好工业互联网、远程医疗、在线服务、云办公等新型应用的安全保障支撑,充分发挥基础电信企业、网络安全企业作用,工业和信息部网络安全管理局近日组织相关企业,依托网络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名单附后),向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公共应急、教育教学等疫情联防联控单位以及重点工业互联网企业等用户提供网络安全服务,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系统遭受网络攻击的风险,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2020-03-1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运行的网络安全支撑保障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止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文。...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2020-02-19]工信部发布“涉新冠肺炎疫情的网络安全风险提示”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共享平台收到网络安全企业及机构报告,发现多起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实施网络攻击的行为。经研判分析,攻击者利用疫情对公众的心理影响,将计算机病毒、木马、移动恶意程序等伪装成包含“肺炎病例”“防护通知”等热门字样的信息,通过钓鱼邮件、恶意链接等方式传播,一旦点击下载,可能导致计算机、手机等终端设备被窃取信息或被远程控制。...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2020-02-14]四部门联合印发《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期联合制定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共分为6项认定准则,包含31种场景。6项认定准则包括: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未经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未按法律规定提供删除或更正个人信息功能,或未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201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