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就新浪微博App数据泄露问题开展问询约谈
3月21日,针对媒体报道的新浪微博因用户查询接口被恶意调用导致App数据泄露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对新浪微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问询约谈,要求其按照《网络安全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照工信部等四部门制定的《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数据安全隐患:一是要尽快完善隐私政策,规范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行为;二是要加强用户信息分类分级保护,强化用户查询接口风险控制等安全保护策略;三是要加强企业内部数据安全管理,定期及新业务上线前要开展数据安全合规性自评估,及时防范数据安全风险;四是要在发生重大数据安全事件时,及时告知用户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2020-03-24]守网负责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筑牢战“疫”网络安全防护线
做好疫情期间网络安全支撑保障工作,事关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运行。工信部多次强调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安全责任落实。近日,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组织基础电信企业全方位落实部署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安全保障相关工作,筑起战“疫”网络安全防护线。...
来源: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2020-03-22]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组织企业发挥网络安全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支撑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为做好工业互联网、远程医疗、在线服务、云办公等新型应用的安全保障支撑,充分发挥基础电信企业、网络安全企业作用,工业和信息部网络安全管理局近日组织相关企业,依托网络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名单附后),向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公共应急、教育教学等疫情联防联控单位以及重点工业互联网企业等用户提供网络安全服务,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系统遭受网络攻击的风险,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2020-03-13]江西省通信管理局筑牢战“疫”网络安全防护线
为进一步做好江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运行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江西省通信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全方位落实部署疫情期间网络安全保障相关工作,筑起一道战“疫”网络安全防护线。...
来源: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0-03-09]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运行的网络安全支撑保障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止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文。...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2020-02-19]工信部发布“涉新冠肺炎疫情的网络安全风险提示”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共享平台收到网络安全企业及机构报告,发现多起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实施网络攻击的行为。经研判分析,攻击者利用疫情对公众的心理影响,将计算机病毒、木马、移动恶意程序等伪装成包含“肺炎病例”“防护通知”等热门字样的信息,通过钓鱼邮件、恶意链接等方式传播,一旦点击下载,可能导致计算机、手机等终端设备被窃取信息或被远程控制。...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2020-02-14]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开展网络安全监测 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0〕100号)文件精神要求,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迅速行动,积极发挥信息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作用与优势,对省内173个疫情防控相关网站和207个互联网应用开展网络安全重点监测,保障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系统与数据安全,防范网络安全突发事件,为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来源: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2020-02-07]四部门联合印发《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期联合制定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共分为6项认定准则,包含31种场景。6项认定准则包括: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未经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未按法律规定提供删除或更正个人信息功能,或未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2019-12-31]